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合理配置教师资源,满足基层学校教学需要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《福建省教育厅、省委编办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印发<关于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委编办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闽教规〔2022〕3号)精神,经研究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现就我县2025年公开